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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网络交易监管服务新模式助推鄂州经济腾飞

来源:楚天传媒 作者:熊源 阅读: 发布时间:2020-12-08
摘要:在科技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到来的今天,电子商务以其便捷高效、价格透明、贴近生活等优势,已成为人们的主流消费模式,同时,由于电子商务本身所具有的虚拟性、开放性和跨地域的特点,也给传统市场监管方式带来了更多挑战。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把

在科技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到来的今天,电子商务以其便捷高效、价格透明、贴近生活等优势,已成为人们的主流消费模式,同时,由于电子商务本身所具有的虚拟性、开放性和跨地域的特点,也给传统市场监管方式带来了更多挑战。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把握鄂州打造国际航空物流枢纽之机,积极探索网络监管新模式,为鄂州建设航空城、生态城、科学城贡献力量。

探索网络交易监管服务新模式助推鄂州经济腾飞

 

一、转变监管理念,提高市场主体自治动力

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保姆式监管、以处罚代监管等监管方式所面临的问题和矛盾愈发突出和明显,鄂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转变监管理念,将传统执法代监管的模式向提升市场主体自治和行业自律转变,出台了《关于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从岗位责任、制度要求、人员管理等方面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倒逼市场主体自控合规和自证合规,以履行其守法的主体责任。自《意见》实施以来,鄂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宣传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强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平台)等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引导企业主动担负起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的首要责任。全市已有100余家电子商务经营者(平台)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自主公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企业信用度。

二、构建多元治理格局,提高协作共治水平

党和国家领导人指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要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鄂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在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紧密协作,互相支持、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积极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进案件线索和信息互通共享,切实落实上下游相关企业责任。2018年以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分别组织开展“清朗网络”、快递行业、互联网金融、教育培训、医疗美容行业等网络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开展联合约谈75人次、执法协作300余人次,全方位推进“协同管网”。

在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鄂州分别获得“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葛店中国中部电子商务基地”、“华容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县项目”、“葛店湖北省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等荣誉称号,为鄂州着力打造综合物流枢纽,重点招引供应链管理及物流大数据平台、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跨境电商等强核产业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坚持底线思维,提高服务和监管能力

自2018年以来,鄂州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每年以12%以上的速度增长,截至2020年11月20日,全市电子商务市场主体达1573户(含平台内经营户),农村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呈高速增长趋势,鄂州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当前电子商务交易市场新形势和新变化,坚持市场监管“四大安全”底线思维,注重突出监管重点,运用技术手段推进监管智能化,为各类电子商务新经济业态提供精准、有温度的服务。

锁定重点目标,高效监管。为避免交叉重复监管,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对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等重要目标进行锁定,在联合执法上下功夫,开展安全属性的全量、在线、实时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针对鄂州美团、饿了么、唯品会和苏宁电器等电商企业涉及到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由相关业务科室梳理本级监管职责后明确抽查事项,交由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管科统筹制定联合检查方案,既确保市场监管部门执法监管履职到位,又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今年来,抽查重点电子商务市场主体41户,在线监测电商平台(网站、微商)212家次,下达行政指导9份,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50余条,责令整改网店3个;“商品抽检”。针对直播带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质量安全等问题,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产品质量抽检作为一项主动监管措施,对7家电商企业的直播间进行重点监管,抽检各类食品、日用品和防疫用品27批次,下达《责任改正通知书》1份。

依托大数据和科技手段,精准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很重要的一项职能就是要摸清家底,厘清全局各业务条线的网络监管对象,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进行监管和情况通报。鄂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托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平台和“湖北省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相关数据库完成初步信息收集后,再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数据进行清理和分类,经核查、整理,目前,鄂州市正常实际经营电子商务经营主体1573户,约有200余户网店(网站)不能打开,针对以上200余户未正常经营市场主体,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相关信息函告经信局、商务局以及各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并将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分别按照市场主体行业性质和经营模式划分为27个类别,初步实现精准监管和有效监管。

加大培育扶持力度,优化服务。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更好的发挥部门作用,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网络经营企业的不同需求,提供综合性、差异化的政策措施。

针对新兴创业型网络经营企业,鄂州实行“一送两免”服务(即送印章、免邮寄费、免复印费),坚持“能优则优、能快则快”原则,为企业缩减办理时间,节省时间成本、人力成本、费用成本和建设周期,切实助力企业发展。

截至目前,鄂州市已向新设立新经济企业免费赠送印章251套,节约开办费用5.9万余元;针对高速成长型企业,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动产抵押和股权质押等职能优势,帮助电子商务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疫情发生以来,为电子商务等各类新经济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4件,动产抵押登记23份,出质股权数额50余万股,被担保债权数额1000余万元,抵押登记涉及金额6000余万元,联合个私协会、农村商业银行等,依托个私协服务平台,为电子商务等各类新经济企业提供融资服务30余次;针对成熟龙头企业,支持和引导鼓励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指导5家新经济企业申报知识产权“三大工程”,争取资金75万元,指导扶持市供销社湖北淘鄂州供销电商公司建设华容区、鄂城区和梁子湖区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和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实现电子商务鄂州乡镇全覆盖。(作者系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刘霞)

责任编辑: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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