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文化 交通 司法 消防 图片 视频 全国

国内

旗下栏目: 国际 国内 警讯 专题

禁贩禁食长江水产品 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在行动

来源:楚天传媒 作者:熊源 阅读: 发布时间:2020-07-01
摘要:6月30日上午,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先后对宏大农贸市

6月30日上午,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先后对宏大农贸市场、斧头湖渔港、千桥生态农庄、北大门生态农庄、家晏新天丽酒店等9家餐饮单位开展了水产品专项检查。

禁贩禁食长江水产品 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在行动

执法人员在宏大农贸市场检查

在宏大农贸市场,检查人员对地摊商户售卖的水产品进行了仔细检查,引导并告知商户即日起禁止贩卖"江鱼""江鲜""湖鲜",对现场发现的"湖鲜"要求其立即清理。

在北大门生态农庄,检查人员查看了该店的证照、冰柜、鱼池和菜单,对于所有涉及"江鱼""江鲜""湖鲜"加工经营的菜单,责令该店现场进行清理,并引导劝诫该店禁止出售以"江鱼""江鲜""湖鲜"为原料的菜品。

禁贩禁食长江水产品 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在行动

执法人员查看餐饮店冰柜

据悉,为保护长江生态,落实咸宁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江禁渔的工作要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组织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基层监管所深入辖区内所有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店,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禁贩、禁食长江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禁贩禁食长江水产品 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在行动

执法人员查看餐饮单位菜单

咸安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主要是禁止辖区内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贩卖"江鱼""江鲜""湖鲜";涉及加工经营的餐馆招牌、菜单一律在7月3日前自行拆除、清理;所有餐馆酒店禁止出售"江鱼""江鲜""湖鲜"为原料的菜品。

此外,该局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已印发2000余份"关于禁贩、禁食长江水产品的通知",并组织12个市场监管所在各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醒目位置张贴通知。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此次专项检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2个,超市26个,餐饮单位135家,张贴通知230份,责令改正42家。(记者熊源、胡毅、通讯员许洁)

责任编辑:熊源
分享: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文化 | 交通 | 司法 | 消防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8441号
京ICP备202004895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98号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国务院侨办39号院1号楼)
http://www.cpnews.org.cn & http://www.cpnews.net.cn
Copyright 2022©中国警讯 版权所有 承办:北京新舆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010-80699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