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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彭泽县居民救助国家级保护动物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刘小浩

2024 年 9 月 14 日上午 ,居住在彭泽县太泊湖彭泽鲫自然繁殖基地的彝族妇女阿衣尔布莫,开车30多公里,将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专程送到彭泽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救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14 日早上 8 点左右,阿衣尔布莫女士刚准备出门时,看见一只猫头鹰从远处飞来,一头撞到了自家的墙头上,阿衣尔布莫女士急忙抱起猫头鹰,经仔细检查,猫头鹰因撞击昏迷,也未发现身体有明显外伤。
阿衣尔布莫女士知道猫头鹰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她小心翼翼地给猫头鹰补充水分,用家用鸡笼装好,开车30多公里,将受伤的猫头鹰送到了彭泽县野保协会。
经过彭泽县野保站专业人员检查,确定猫头鹰只是受撞击暂时昏迷。在彭泽县野保站专业人员和野保协会工作人员精心呵护下,猫头鹰的身体很快恢复。彭泽县野保站和彭泽县野保协会的工作人员共同行动,选择了一处适宜的自然环境将猫头鹰放飞。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瑰宝,是地球的宝贵财富,保护它们,让地球更加生机勃勃绚丽多彩。阿衣尔布莫女士的举动,传递了野生动物保护正能量,同时,为广大群众关爱自然,守护美好家园树立了榜样。
珍惜爱护野生动物,保护大自然,共筑生态之美。
(记者;毕红珍   编辑;张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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